重庆理工大学突发事件处置中队工作流程
处置中队人员接到报警或求助信息后,必须在五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在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一、接受师生员工报警、求助:
(一)、向报警求助者表明当班受理人单位和姓名。
(二)、接听报警求助电话或询问报警人,主动引导报警求助人讲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报警人未说清具体内容即挂断电话的,报警案(事)件地址无法明确的,应及时回拨报警求助人的电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四)、回拨电话无人接听的,案(事)件发生地明确的,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
(五)、当班受理人应当认真询问了解以下基本情况:
1、事情发生的时间。
2、事情发生的地点。
3、事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及范围等)。
4、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报警地点、与案(事)件有何关系等)。
5、与案(事)件相关的物品情况。
6、案(事)件发生的原因。
7、案(事)件造成的直接后果,包括伤亡人数、造成的财物损失等。
8、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求助的具体内容,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应根据报警求助者的心情和态度给予答复或安慰。并做好相关的案情书面分析,便于案件的开展调查。
9、属于投诉的,问明投诉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将告知内容如实记入询问笔录。
10、填写处置工作记录和报警案受理工作台帐。
11、向当班或分管领导报告。
二、灾害事故的处理:
(一)、赶赴现场察看了解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情况下,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到现场处置。
(二)、疏散人员,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三)、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关闭水、电、气等控制阀。
(四)、组织抢救伤员。
(五)、组织转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进行现场访问,收集,保全、固定证据。
(七)、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肇事人。
(八)、填写处置工作记录和报警案件工作台帐。
三、矛盾纠纷的处置:
(一)、隔离双方当时人,制止过激行为,稳定双方情绪,控制事态发展。
(二)、了解纠纷起因,弄清纠纷情况。
(三)、现场进行劝解,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四)、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员,现场配合疏导工作。
(五)、双方协商不成,告知双方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六)、告诫双方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不得采取任何过激手段。
(七)、填写处置工作记录和报警案件工作台帐。
四、现行违法案件处置:
(一)、对师生群众扭送的现行违法人员,做好嫌疑人员登记记录。
(二)、收集了解相关知情人员材料,妥善保管涉案的赃物和物证。
(三)、采取相应措施,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防止现场遭到破坏。
(四)、了解案件经过情况,填写处置工作记录和报警案件工作台帐。
(五)、加强对受害人、举报人的保护,控制看管好违法犯罪嫌疑人。
(六)、帮助受害单位或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
(七)、做好受害人情绪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五、群体性事件处置:
(一)、接到报警后,应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二)、迅速了解事件性质、参与人员数量,身份特征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对现场的暴力违法现象要采取措施,果断制止,必要时可拨打重庆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
(四)、收集掌控现场人员活动情况,做好视听等取证工作。
(五)、做好处置记录,配合善后处置工作。
(六)、填写处置工作记录和报警案件工作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