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安全稳定工作联席制度

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安全稳定工作联席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产学研和人才培养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加强保卫处与校设其它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市教委安稳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部门分工,保卫处会同有关二级部门建立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安全稳定工作联席制度。(以下简称联席制度)

一、联席制度的主要职能

联席制度在召集组长的领导下,研究解决全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安全稳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研究落实市教委、学校针对校园内政治稳定和治安防范措施的重大方针,制定主要安全稳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

(二)研究审议全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平安校园建设离不开“群策群力”这也关系到全校师生员工的利益,对保卫处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三)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稳定事件,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联席工作机制,组织部门间的联合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打击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四)发挥保卫处职能部门的作用,指导、督促、检查各二级单位安全稳定防范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向召集部门或者召集人报告工作。

二、联席制度的成员部门及组成人员

联席制度的组成部门由保卫处、应用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商贸信息学院、学生处、团委、离退休处、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思政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光电信息学院、会计学院、语言学院、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机械学院、车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药学与生物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两江学院等25个部门组成,联席组长1人,副组长1人,联席召集负责人1人,负责联席联络员18人。

组长:杨龙  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周云  保卫处副处长

召集负责人:张清梅  保卫处信息科科长

联络员:全体保卫干部

三、联席制度的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制度的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联络员每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学期结束时的最后一周要向召集成员部门的书记或者负责人取得联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会议时间及形式,由组长或召集负责人确定。

(二)联席工作由召集负责人根据联络员反馈的信息,提出需研究解决的安全稳定问题和防范措施、法制宣传事项,报保卫处审定阶段性工作议题和下一步开展工作重点;

(三)联席制度的联络员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联络员要准时向召集负责人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制度在校园安全稳定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四)联席制度中的工作可以会议、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制度规定的工作必须按时、保质完成,当月指定时间前向召集负责人报送本月的工作报表及工作开展情况。

(五)联席制度工作确定18名联络员,对20个二级学院、4个行政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收集,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召集负责人进行调整。

(六)每名联络员要主动向联络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收集,在学校行课期间不得低于2次/月,工作范围包括收集听取有关政治稳定、治安安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师生对保卫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影响校园稳定的其他信息。

四、联席制度召集部门的职责

联席制度的召集部门由保卫处牵头,由保卫处抽调人员组成联络小组。联席制度召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联席制度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2、研究并提出联席制度工作的重心和阶段性防范措施;3、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制度的决定;4、汇总通报、组织督查各成员部门有关工作情况;5、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校领导。

五、联络员的监督、考核机制

联席制度的召集部门和召集人负责对联络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各联络员的工作考核,主要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台账及各成员部门的反馈信息为依据,凡工作不得力,量化不达标的,工作中出现协调工作推脱、信息隐瞒不报的,纳入保卫处内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考核资料由召集人统一保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六、划分联络员负责联络的单位(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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